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我校拟转化的科技成果评估项目公示如下:
一、发明人及科技成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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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无形资产内容或名称 | 专利号 | 取得日期 | 发明人 |
1 | 掺杂金纳米颗粒的全息波导显示系统及其光栅制备方法 | ZL201710864452.8 | 2017年9月22日 | 张宇宁、沈忠文、刘奡、翁一士 |
2 | 一种基于全息波导的头戴式显示器件 | ZL201710425748.X | 2017年6月8日 | 张宇宁、翁一士、刘奡、沈忠文、李晓华 |
3 | 一种反射型体全息光栅波导结构 | ZL201610345723.4 | 2016年5月23日 | 张宇宁、翁一士、沈忠文 |
二、科技成果成果转移转化方式:
直接转让。受让方:南京平行视界技术有限公司
三、评估结果:
根据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规定,资产管理处委托江苏立信新元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发明专利进行评估,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上述专利评估值为74万元(苏新资评报字【2022】086号)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3年6月29日。
四、公示时间及联系方法:
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4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资产管理处反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办公地点:四牌楼校区专家楼304办公室 电话:83795061
联系人:林晓
E—mail:101004122@seu.edu.cn
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