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进香河路33号办公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者:施艳萍发布时间:2018-10-26浏览次数:884

东南大学将对位于进香河路33-2号、时代华府30-311的办公用房进行招租招标,在此诚挚的邀请具备一定条件且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人员参加。本次招标我们将严格按程序开展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综述

此次项目标的为东南大学位于进香河路33-2、时代华府308-311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472.4㎡。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须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或单位,具有一定的经营或管理能力。

2、上述办公用房按照现有的房屋布置为1个标段。

3、本次招租招标,以平均日租金人民币 2.1/平方米·天为基数进行保底竞价。

4、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勘验。凡参加本次招租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为认可该房产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5、经营范围:

1)本次招标的办公用房要求仅用作办公或教育培训。明确规定不允许用作加工制作、物流仓储、网吧、电子游戏机室、餐饮、娱乐、食品加工、设备加工等耗水、耗电量大或其他有污染和噪音的项目等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其他经营范围。

2)不得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

3)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6、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3)单位有效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

上述文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审核,另须提供一套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单位作废标处理。

7、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出租人将以公开招租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承租人须知

1、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营,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租赁合同到期,若无违规行为,在承租人办理完退场手续后10日内,出租人将给予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房屋由承租人自行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均由承租人承担。为保证建筑物安全性,该房屋的装修改造方案(包括外立面设计)必须经东南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处及总务处审定后方可实施。

4转租禁止约定: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标的整体或部分房屋、场地对外出借、转租,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5、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一切水、电及工商、税务、市容等费用皆由承租方承担。

  

四、报名及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1023日至20181030日下午4:00

标书费:400元(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携带银行卡统一用POS机刷卡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

采购编号:DNHQZB-18032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购买标书。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81114日上午9:00

七、报名及购买标书地点: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河海院一楼采购中心103室季老师(电话:025-83795552

  

  

  

  

东南大学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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