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资产经营管理处会同科研院、资产公司、科技园公司在科研院会议室召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讲会,宣传、解读我校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实施意见(校通知【2012】105号)》。校长助理、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吴应宇主持了宣讲会。我校申报并入围南京市“321计划”的近30位专家教授出席了会议。
会上,经资处吴荣顺处长简要说明了新“实施意见”形成的背景和过程,全面解读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实施意见》;科技园公司江汉总经理介绍了科技园在南京市“一园七区”的建设情况,并表示大学科技园将为入园企业提供企业孵化的公共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科研院黄培林副院长介绍了专利和专有技术的所有权鉴定程序、进行转让或转移及基本原则、办法;经资处过秀成副处长详细介绍了办理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流程和注意事项。
吴应宇校长助理对新出台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做了深入阐述。吴校助指出,学校本着“坚定不移地走与国家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建设道路”战略方针,积极稳妥地对原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做出调整,明确知识产权认定,完善成果转化流程,大幅提升个人和团队创业收益占比,旨在鼓励我校教师、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创新创业,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希望入围“321计划”的专家教授,通过新创的高科技、学科型企业,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作出贡献。吴校助表示,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向新创科技企业提供积极支持和服务。
与会专家教授对新政策出台反响热烈。他们认为新政策中的收益分配大幅度向专利技术发明人和团队倾斜以及对创新创业教师考核办法的调整,既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和科研人员创办学科型企业的积极性,又解除了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科技成果转化程序明晰以及政策及时出台为大家明确了创新创业路径;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增强了创业的信心。他们表示将不负学校所望,努力将先进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争取创出有较大影响的高科技、学科型企业,打造“中国创造”新形象,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产业党工委杨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