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经营性房地产安全、卫生责任书
为加快城区市容环境的管理步伐,配合南京市政府做好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工作,我校根据各区政府的要求,对所属各经营性门面房进行全面地安全、卫生检查,并委我处与各承租户签订安全、卫生责任书,以引起各承租户的重视,谨防不良行为及事故的发生。现将各承租户安全、卫生责任内容公布如下:
责任单位或个人(签章或签名):
一、承租房合同签约人必须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确保位于
该房屋在承租期间的安全,保证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承租人必须服从东南大学土地与房产管理办公室的领导和指挥,严格遵守《东南大学安全保卫工作规则》。本责任书的落实和执行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续租的考察依据。
三、承租房经营人在承租期间必须合法经营,严禁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四、安全责任人须经常督促和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等事故的各项具体措施,杜绝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负责本承租房每日的安全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必须严格按所提供的匹配电源用电,严禁私拉电气线路和超负荷用电。
六、承租户因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后果自负。事故发生,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法》对本承租责任人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的,并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七、根据南京市《南京市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市容环卫责任区”的要求,各承租户门前的卫生要责任到人。
1.责任区内保持市容整洁。无占道经营,无店外设摊,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停车辆,无违法搭建,无占用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2.责任区内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地面无暴露垃圾、粪便,无积水、污迹、废弃物和渣土,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生活垃圾袋装化,定时、定点收运。
3.责任区内保持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整洁。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其他附属设施定期清洗、出新,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无缺损,空调外机、广告灯箱、店招店牌、遮阳雨棚、卷帘门的安装和阳台封闭符合规定,建筑物门窗保持整洁完好,无乱涂乱贴等现象。
八、对从事餐饮和销售食品的承租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1.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和“身体健康许可证”。
2.严禁出售腐烂变质、霉变、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及感觉异常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原料和食品,严禁出售未经卫生检验的不合格肉类及肉制品和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餐(饮)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洗净消毒,操作间要有效果明显的防蝇措施。
4.加强餐饮制作后场的管理,尽快实行透明化操作,以接受消费者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九、承租户责任人 对所承租房屋的安全、卫生负有全部责任。
十、本责任书在租赁及续租期限内有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8/05/content_20815.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8/29/content_27130.htm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http://www.gov.cn/flfg/2009-02/28/content_1246367.htm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91/232901199102.html
5.《南京市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07)156号
http://www.njum.gov.cn/col13/col25/articleinfo.php?infoid=7302
6.《东南大学安全保卫工作规则》
东南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处
2015年 1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