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北路138号门面房,面积为256.356平方米,现对外招租,欢迎有意承租者及时到资产经营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报名。招租事项说明如下:
一、承租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按期缴纳房租的实力,承诺严格履行出租、承租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考虑到装修成本,首期合同最多不超过3年,但须根据具体情况由合同双方另行商定。
3、明确承租后所经营的项目。该项目必须符合出租方的要求,并不得对楼上及周边住户造成噪声和排放方面的环境污染。擅自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商定的经营项目为违约,合同解除,并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4、房租底价为100元∕平方米∕月,年租金底价为308000.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租。
5、本期《房屋租赁合同》的起始时间为2014年4月1日。
二、报名事项
1、报名人必须按本招租信息“一、承租基本条件”中的5点具体要求,逐项清晰表达各自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递交给出租方,报名人落款必须是《房屋租赁合同》拟签约的乙方。
2、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须出示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报名人是企业法人的需出示营业执照并提交复印件,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还需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3、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起至2014年3月25日止;报名地点:四牌楼校区河海院119室;联系人:王玲,电话:83794381。
4、在本信息发布之前亲自或委托表达过承租意向的报名人,在报名规定的期限内由资产经营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到本人或委托人联系人。
三、承租人选择方式:
1、在符合承租基本条件的报名人中,根据拟从事的经营项目和愿缴纳房租的数额,采用议标的方式,由资产经营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2、被确定为承租人的由资产经营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办公室于2014年3月28日前负责通知。其他报名人恕不另行通知,提交的材料不退、备查。
东南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处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