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南 大 学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处 各院系: 为了积极推进、规范落实学校相关教师团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做好创新创业的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积极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及其团队携带科技成果参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江苏东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是东南大学对外投资与股权管理的唯一渠道,在教师以职务发明或技术成果投资创办相关科技型企业前,应由资产公司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可行性论证、投资和运营模式的研讨等相关前期工作,在履行完相关技术成果界定、评估和投资审批等手续后,完成相应的投资行为。 三、依据相关法规,在职教师的职务发明及在科研中形成的专有技术所有权应归学校所有。依托学校产生的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拟实施转让投资组建企业,应当由学校参与投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技术发明人及其团队实施股权的奖励。 四、在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由资产经营管理处、资产公司和江苏东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为相关教师团队提供政策咨询和专项服务。 五、在资产公司履行相关投资审批手续过程中,各教师团队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提交科技成果产业化分析报告、配合做好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评估与备案、寻求合作企业共同出资等。 六、学校鼓励并支持各教师团队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中投资创办的企业入驻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各园区孵化,学校及大学科技园将为入园孵化企业协调争取更好的政策扶持,并在园区提供创业的各项公共服务,以利于新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七、各教师团队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中,应主动并积极维护学校及其自身利益不受损害,规范运作,同时,完成好教学和科研的本职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与科研秩序。 八、各教师团队如已经申报南京市创新创业计划的,请于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产经营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杨爱军 联系电话:02584500023-11 王新绳 联系电话:025845000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