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计算基数的通知

发布者:王芳发布时间:2011-06-20浏览次数:1285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计算基数的通知
 
产业各单位:
按照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在职职工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计算基数,需调整的人员明细表附后。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财务处通知要求,于2011年6月25日前将承诺书交至资产经营管理处办公室(河海院一楼)。
联系人:王 芳                 联系电话:83795092
 
 
特此通知。
 
 
 
资产经营管理处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财务处《关于调整提租补贴(房贴)、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通知》
附件二:财务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计算基数的通知》
附件三:2011年6月公积金调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