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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就《东南大学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答问
 
发布时间: 2024-12-05         浏览次数: 65

        为挖掘国有资产潜能,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效能,近日,资产管理处联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制定了《东南大学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东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领导小组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资产管理处就《办法》中师生关心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问:请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上级部门不断强调“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财政理念,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旨在促进存量资产有序流动和合理利用,最大程度发挥国有资产效益。特别是2024年最新出台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与运行指南》,对于高校国有资产使用和盘活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引。

我校作为一所国有资产数量较为庞大的全国重点高校,理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建设公物仓并制定管理办法来解决部分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低效运转、沉睡浪费等现象。同时,随着管理要求的不断深入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校在2023年开始建设东南大学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资统筹平台),并于2023年底正式启用,其上搭建的网上公物仓平台为公物仓建设提供了系统支持和技术保障。

《办法》的适时出台,将有利于推动学校资产加速盘活和配置优化,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问:学校公物仓管理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是统筹协调、优化配置。学校将对公物仓资产进行全面管理,统筹规划、有序协调,推进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同时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问题。二是应入尽入、科学整合。通过盘点清查,将闲置低效、超编超标等可盘活资产,以及阶段性工作配置的资产,全部纳入公物仓平台管理范围,并进行科学利用、有机整合,有助于实现资产的全面掌控和高效利用。三是物尽其用、厉行节约。通过公物仓平台将资产重新调配,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尽量减少非必要资产配置,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运行成本,从源头上杜绝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四是动态管理、高效便利。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实时掌握公物仓资产的状态、性能和位置等具体情况,不断提高公物仓管理的效率和精度,为全校师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及时满足资产供需双方的要求。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五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管理范围及流程、监管考评和附则等。

《办法》首先明确了制定的背景、目的和依据。该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属各部门、单位及附属单位,旨在加强学校国有资产存量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效能。其次,《办法》明确了公物仓管理的领导机构及其管理职责,同时介绍了公物仓管理的运行模式,即“线上线下结合、虚拟实体融合”。资产管理处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公物仓的统筹管理和具体管理工作,而各单位则负责协同管理。随后,《办法》详细列出了应纳入公物仓管理的国有资产类型,包括可调剂资产和可共享资产,并规定了资产入仓、调剂、共享和退仓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接着,《办法》强调了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履行公物仓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同时提出了将公物仓资产共享共用情况作为新增资产配置的重要参考因素,并推动通过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来优化资源配置。此外还提出了积极使用存量资产的激励措施,以及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最后,《办法》规定了公物仓平台与外部信息系统的对接要求,以及部分实物资产的处置方式和要求,强调了严禁通过公物仓管理以旧换新的行为,并列出了暂不纳入公物仓管理的资产类型。

问:关于《办法》有哪些需要说明的事项?

答:一是关于虚拟公物仓和实体公物仓的建设。已上线的虚拟公物仓不受物理空间的限制,依托国资统筹平台搭建,实现了对公物仓资产的信息化管理。通过线上操作,各单位可以方便地提交资产入仓、调剂、共享等申请,大大简化了传统资产管理中的繁琐流程,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但部分性质特殊(如精密贵重、易损易盗或特殊保存等)需要安全保管的可盘活资产,以及统一配置的阶段性工作所需资产需要集中存放,筹建中的实体公物仓可以对上述资产专人管理,定期盘点清查,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实体公物仓还可以作为资产集中展示和共享的场所,有助于各单位了解资产情况,促进资产的调剂共享。此外,在尚不具备资产集中管理条件前,现阶段各单位资产存储场所可视为临时实体公物仓,由资产所属单位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房产管理部门统筹规划,整合利用。二是关于实施细则的制定。《办法》出台后,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听取各单位意见建议,加快制定公物仓所辖资产实施细则。细则应明确各类资产入仓、调剂、共享和退仓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详细规定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执行和监管等环节。同时根据分级授权的原则,资产管理处将根据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意见为各单位和人员设置相应的管理权限,对于普通资产的调剂共享需求,原则上尊重资产负责人和单位意见。三是共享资产补偿费用的确定。首先应由资产使用单位提出补偿费用收取标准申请,并提交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评估和初审;其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后由财务处对收费标准进行审核,确定补偿费用的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和切块比例,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最后,相关部门将收费标准在公物仓平台等处予以公示,据此执行并及时更新。计算补偿费用的基数依据时,可考虑资产的实际价值、购买成本、使用年限、折旧情况等,也可参考共享后产生的效益来评估,同时还可参考市场上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或租赁价格。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收费依据学校相关办法执行,资产调剂的补偿收费制定工作将在国家政策进一步明确后适时开展。四是关于资产盘活激励政策的落实。资产盘活的目标是促进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而绝非单纯的盘活资产数量和金额的增长。评价时会综合考虑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资产盘活难易程度,与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同时进行,确保公平性和合理性,坚决杜绝违规操作或虚假盘活的情况。五是关于部分实物资产的处置问题。允许符合条件的资产实物处置后再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向学校处置领导管理小组通报,能够加快业务流程,减少等待时间,从而提升资产管理整体工作效率。但同时,这一服务举措也要求待处置资产先行在公物仓平台进行展示,希望借此能够推动可盘活资产及时入仓,尽早将资源投入到更需要的地方,真正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此外,长期保留无用或低效的资产会增加管理成本,先行处置这些资产可以降低管理负担,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问:如何做好《办法》的推广落实?

答:资产管理处将协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履行学校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和归口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办法》推广落实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制作推文、安排讲座、开展答疑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确保各单位能够深入了解公物仓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全校师生主动参与、全校资产有序循环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全校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与各单位沟通交流,在《办法》和使用反馈的基础上,尽快细化各项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公物仓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不断完善公物仓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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