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校长易红代表:教育公平亟需法制保障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3-16浏览次数:292

新华报业网讯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凸显党和国家对社会公正和教育公平的高度重视,应该以法律的力量推动和保障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实现。”3月10日,东南大学校长易红代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

  易红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教育公平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应看到,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在接受教育的数量和质量上仍然存在差异。诸如基础教育择校的高额费用、部分社会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保障不足等问题,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困扰。

  为此,易红建议制定《教育公平促进法》,以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该法规首先应明确教育公平的基本理念。”易红解释,我国现有教育法规和政策已经明确了教育的公平性导向,但是考虑到对公平的不同理解方式,有必要在法规中明确教育公平的内涵,“在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的情况下,应重点强化起点公平,因为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石。”

  同时,易红认为法规还应充分体现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接受平等教育的各种权利,如公平入学权等;对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做出科学的、原则性的规定,包括教育资源的投入和获取方式、既定教育资源的分配办法等,如教育补贴的发放。

  易红强调,法规还应对违背教育公平的行为进行界定,并对这样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