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09年度直属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1-15浏览次数:764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2009年度教育部直属高校产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直属高校产业工作的意见》(教技发〔2009〕1号),现请各校报送2009年度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产公司有关情况

  请2009年以来组建资产公司的8所高校(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长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央财经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央音乐学院)详细报告资产公司组建及其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备案情况。其他高校应将资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变动情况报我部备案。

  二、经营性资产划转情况

  请各校以2009年4月份对所投资企业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的全面清查工作为基础,统计汇总本校经营性资产划转情况,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校经营性资产总额、已划转入资产公司的经营性资产总额和划转比例。对未划转入资产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应列出详细名单、未划转原因和预计划转时间,如确属“关、停、并、转”,暂时无法处置的企业,需同时报告该企业收章缴照及风险评估情况。以上所提经营性资产以所投资企业2008年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情况

  请各校报告2009年度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全资企业)改制情况,包括2009年度已完成改制任务(以完成工商变更时间为准)的全资企业个数、已注销的全资企业个数及已明确挂账歇业并完成收章缴照等风险防范措施的全资企业个数等。同时,请你校详细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仍存续的全资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净资产数额、未改制原因、计划改制时间及风险防控预案等。

  四、校级领导不合规兼职撤出情况

  请各校报告2009年内校级领导不合规兼职撤出情况,并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仍未撤出的不合规兼职校领导名单及兼职情况。

  五、冠用校名全称企业清理情况

  请各校报告2009年内清理的冠用学校全称企业总数,并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仍冠用学校全称的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未清理冠名的原因及预计清理时间等。

  请各校高度重视此次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总结工作,认真组织,实事求是填报各项数据。请各校将总结报告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送至我部科技发展中心(请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陆松 邢庚申

  联系电话:010—62512373,62514690

  传真:010—62514691,62514678

  电子邮箱: cyc@cutech.edu.cn